修課原則
Regulations for Courses Selection
修課原則
Regulations for Courses Selection
修課原則
-
旁聽生每學分1300元。全修生配偶旁聽者,學分費和註冊費折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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旁聽科目每學期以六學分為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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旁聽生上課須參與課室操練及寫實作心得,不必繳閱讀心得及期末報告。本院不給與學分及成績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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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則上學院中一學年的課程需修過(一),才能修(二),但牧者若參加過院長天父的愛或小組化密集班課程或相關訓練,可提出申請,經核可後,即可直接上(二)。
課務假
-
學期間無法來上課時,請務必於上課前完成請假手續,否則以曠課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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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課期間,凡未准假不上課者為曠課。曠課超過二次,第三次即喪失旁聽資格。
-
旁聽生請假最多三次,超過者停止修課一學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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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課請勿遲到,每堂遲到超過10分鐘算遲到1次,累計3次遲到,以請假1小時論。單次遲到超過20分鐘,以請假1小時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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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假方式
(1) 請先私 LINE 教務組長,並至課務請假系統請假完畢。
(2) 再 LINE 在課程群組。以上二步驟請務必於上課前完成請假手續,否則以曠課論。

修課原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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旁聽生每學分1300元。全修生配偶旁聽者,學分費和註冊費
折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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旁聽科目每學期以六學分為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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旁聽生上課須參與課室操練及寫實作心得,不必繳閱讀心得及期末報告。本院不給與學分及成績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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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則上學院中一學年的課程需修過(一),才能修(二),但牧者若參加過院長天父的愛或小組化密集班課程或相關訓練,可提出申請,經核可後,即可直接上(二)。
課務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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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期間無法來上課時,請務必於上課前完成請假手續,否則以曠課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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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課期間,凡未准假不上課者為曠課。曠課超過二次,第三次即喪失旁聽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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旁聽生請假最多三次,超過者停止修課一學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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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課請勿遲到,每堂遲到超過10分鐘算遲到1次,累計3次遲到,以請假1小時論。單次遲到超過20分鐘,以請假1小時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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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假方式
(1) 請先私 LINE 教務組長,並至課務請假系統請假完畢。
(2) 再 LINE 在課程群組。以上二步驟請務必於上課前完成請假手續,否則以曠課論。